刘想想

联系我们

姓名:刘想想
手机:15657513716
电话:0575-88613950
邮箱:380885675@qq.com
证号:13306201710165255
律所: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
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(迪荡)365号富绅大厦17楼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交通法规> 正文

交通法规

交通肇事罪必须刑拘吗

来源: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lxxlaw.com/   时间:2022/12/7 14:04:00

  一、交通肇事罪必须刑拘吗

  不是。有可能交通肇事罪的情节较轻,被害人与嫌疑人达成和解,在检察院阶段是有可以相对不起诉的,也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在检察院阶段结束了,不会判刑。

 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

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二、什么是交通肇事罪

  交通肇事罪,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。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,根据我国刑法理论,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,即犯罪客体、犯罪客观方面、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,所以,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。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,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。

  三、哪些人算交通运输人员

 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,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:

  (1)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,如火车、汽车、电车司机等

  (2)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,如扳道员、巡道员、道口看守员等

  (3)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、指挥人员,如船长、机长、领航员、调度员等

  (4)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,如交通监理员、交通警察等。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,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,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。

 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,如非司机违章开车,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也构成本罪的主体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5657513716
  • 0575-88613950

扫扫有惊喜

微信扫一扫!